各学院:
为庆祝我司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成立一周年,营造校园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激发广大学子参与文化创新的实践热情,经研究,决定于2017年10月至11月面向全校员工,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标及苍霞创新创业广场设计方案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汇聚点滴创意,助燃创新创业
二、组织机构
主办:福建工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承办:共青团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委员会
协办:福建工程学院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员工委员会、校大员工创新创业服务中心
三、参与对象
本次比赛的参赛对象为福建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员工,符合报名条件的员工均可个人参赛或组队参赛(每个参赛团队不超过4人)。
四、征集内容
本次比赛征集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标、苍霞创新创业广场设计方案。每个参赛团队或个人可同时提交多个作品参赛,不限制参赛类别和数量。
(一)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标:院标寓意深刻,内容积极向上、图案富含象征意义,作品要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特色,展现学院风采,涵盖学院内涵。图案要求设计新颖,简洁流畅,有较高的审美价值,便于制作。有鲜明的时代感和艺术表现力,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二)苍霞创新创业广场设计方案:创新创业广场地点为旗山校区北校区京元餐厅东侧门口小广场,大约300平方米。设计方案应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注重挖掘内涵,突显创意、创新、创业等相关元素。在满足广场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进行风景美学的研究和探索,体现创新创业广场的整体美、功能美、技术美和形式美。
图1 苍霞创新创业广场实景图
(三)其他说明:作品格式不限,可以为手绘形式、jpg、png等其他图片格式;作品内容要符合本次大赛的主题要求,作品形象不得低俗、涉黄涉暴。
五、赛程安排
(一)报名参赛阶段(10月25日至11月10日)
各学院积极组织员工报名参赛,10月25日至11月10日为参赛报名时间。参赛个人或团队关注“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进行微信报名或发送报名表(见附件1)至841293935@qq.com邮箱进行报名。
(二)作品提交阶段(11月11日至11月20日)
参赛个人或团队提交作品时间于11月20日截止,需要提交参赛报名表、参赛作品(设计思路文字说明及作品),打包成.rar格式,并统一以“参赛项目-作品名称-队伍负责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841293935@qq.com。
(三)作品评审阶段(11月21日至11月25日)
参赛作品将公布在“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5天(11月21日至11月25日)的线上投票,同时将邀请评委老师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分,详细评选标准见决赛作品评审规则(见附件2)。
(四)结果公示阶段(11月25日至11月30日)
获奖名单将在“福建工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团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
六、奖项设置
各参赛类别评委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网络投票人气奖1名,获奖项目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根据实际情况,比赛将评选优秀作品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
(一)创新创业教育学院院标
一等奖: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奖金200元、获奖证书;
人气奖:奖金200元、获奖证书;
优秀作品奖:获奖证书。
(二)苍霞创新创业广场设计方案
一等奖:奖金1500元、获奖证书;
二等奖:奖金800元、获奖证书;
三等奖:奖金500元、获奖证书;
人气奖:奖金300元、获奖证书;
优秀作品奖:获奖证书。
七、有关事项
(一)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工作,为员工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参赛项目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鼓励创新和全新的表现手法及形式,突出原创,体现福建工程学院创新创业的工作特色;
(三)参赛项目要充分体现创意设计特点,要求作品设计新颖独特,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同时具有直观表达能力。作品应为未公开发表、发布的原创设计,引用他人作品应获得原作者的书面同意;
(四)保证参赛作品的真实性,做到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参赛项目一经发现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自负法律责任;
(五)大赛联系方式
大赛工作QQ群为672793061,请参赛团队负责人加入该群,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联系人:黄洁
联系电话:17759067635 电子邮箱:8412939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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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