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工院〔2018〕教85号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2018年我司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上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教育部考察高校办学条件的内容之一,是每学年度的一项常规性工作,关系到我司省级实验室或实训基地等建设项目的申报资格。请相关部门、各学院、实践实训中心等单位认真做好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核对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工作要求
为确保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杜绝往年工作中出现的信息没更新、报送数据不准确等问题,经研究决定,对本年度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送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请各单位明确负责统计数据的信息员人选,信息员姓名及联系方式(附件4)较上学年报送工作有变动的,请于9月10日前报教务处实践科,联系电话:22863403,联系人:骆训栩。
2、请各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实验室数据报送文件及《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附件5),明确实验室信息统计的范畴和各填报指标的内涵,保证报送数据真实、准确。
3、请各单位从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导出《教学实验项目表》(基表四),并对数据进行认真核对。《专任验室人员表》(基表五)由信息员在实验室综合管理系统内进行数据更新维护后,导出上报。数据上报期间,将对信息员开放人员录入、修改和删除权限。
4、请各单位信息员认真收集、统计和分析《实验室基本情况表》(基表六)中的“教师获奖与成果”、“员工获奖情况”、“论文和教材情况”、“科研及社会服务情况”、“毕业设计和论文人数”、“开放实验”等项目数据,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报送。
5、请各单位务必重视该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该项工作。
三、提交材料
1、电子材料:
(1)基表四:《教学实验项目表》(EXCEL格式);
(2)基表五:《专任实验室人员表》(EXCEL格式);
(3)基表六:《实验室基本情况表.doc 》;
(4)基表七:《实验室经费情况表.doc》;
(5)《实验室工作量统计表.doc》。
2、纸质材料:
(1)《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2)《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3)《实验室工作量统计表》。
请各单位按单位名称将电子文档压缩包(如信息学院压缩为“信息学院.rar”),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jglk@fjut.edu.cn。纸质文件签字盖章后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科。
四、时间安排表
工作时间 | 工作内容 |
8月1日~9月13日 | 各单位学习实验室数据报送文件及填报说明,收集、整理实验室信息数据 |
9月14日~9月28日 | 各单位对实验室信息数据进行统计和校对 |
9月29日前 | 各单位报送材料 |
9月29日~30日 | 教务处核对各单位报送数据 |
附件:
1、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2、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3、实验室工作量统计表
4、2018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信息员联系资料
5、《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通知
主送:各学院、实践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双创学院
抄送:校办、计财处、资产处、规划办、科研处、人事处
福建工程学院教务处2018年8月1日印发
附件1:
实验室基本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填表人:负责人:填报日期:年月日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25 | 26 | 27 | 28 | 29 | 30 | 31 | 32 | 33 | 34 | ||||
学 校 代 码 | 实验室编 号 | 实验室 名 称 | 实验室类别 | 建立年份 | 房屋使用面积 | 实验室类型 | 所属学科 | 教师获奖 与成果 | 员工获奖情况 | 论文和教材情况 | 科研及社会服务情况 | 毕业设计和 论文人数 | 开放实验 | 兼任人员数 | 实验教学运行经费 | ||||||||||||||||||||||
国 家 级 | 省部级 | 发明专利 | 三大检索收录 | 核心刊物 | 实验教材 | 科研 项目数 | 社会服务项目数 | 教研 项目数 | 专科生人数 | 本科生人数 | 研究生人数 | 实验 个数 | 实验人数 | 实验人时数 | 小 计 | 其中教学实验 年材料消耗费 | |||||||||||||||||||||
教学 | 科研 | 教学 | 科研 | 省部级以上 | 其它 | 省部级以上 | 其它 | ||||||||||||||||||||||||||||||
校内 | 校外 | 校内 | 校外 | 校内 | 校外 | ||||||||||||||||||||||||||||||||
说明:1、统计时间为2017/2018学年(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
2、学校代码、实验室编号不必填写。
3、实验室名称填写实验中心名称,一般一个单位为一条记录,不分实验室统计。
4、实验室类别填写代码:1.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过教育部评审认定);2.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评审认定);3.按平台建设的校、院(系)实验室;4.其它实验室。
5、实验室类型填写代码:1.教学为主; 2.科研为主; 3.其它。
6、所属学科:按照最新版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大全》填写二级类代码(前四位)。
附件2:
实验室经费情况表
填报单位(公章):填表人:负责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集团代码 | 实验室 个数 | 实验室 房屋使用面积 (建筑面积) | 经费投入(万元) | |||||||||
总计 | 仪器设备购置经费 | 仪器设备维护经费 | 实验教学运行经费 | 实验室 建设经费 | 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经费 | 其它 | ||||||
小计 | 其中教学仪器购置经费 | 小计 | 其中教学仪器维护经费 | 小计 | 其中年材料消耗经费 | |||||||
说明:1、统计时间为2017/2018学年(2017年9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
2、学校代码不必填写。
3、一般一个单位为一条记录,不分实验室统计。
附件3:
实验室工作量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填表人:负责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序号 | 实验室名称 | 上报实验项目条目数 | 本学年度 实验室工作量 | 较上年度变化值 | 备注 |
合计 |
填表说明:
1、该表格内各条目的填写应严格从上报数据中计算获得。
2、“本学年度实验室工作量”由各实验项目条目中的“实际学时数”、“实验者人数”两项相乘后累加获得。
3、“较上年度变化值”=“本学年度实验室工作量”-“上学年度实验室工作量”。若本学年度工作量有所下降的,该值为负。
4、各实验室或实验中心合计的“较上年度变化值”绝对值≥10000的,需在备注栏中注明工作量变化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