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学校暑期实验室安全的各项工作,确保实验室的安全运行和实验教学、科研、学科竞赛的正常开展,根据学校校办《关于2019年暑假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具体情况,现将有关暑期实验室安全的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必须按照《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闽工院教〔2019〕40号)、《福建工程学院实验室安全与卫生检查办法》(闽工院教〔2019〕43号 )等文件规定,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和落实安全检查责任,确保做好各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
二、放假前,各学院必须认真检查所属实验室的水、电管线与气瓶等特殊压力容器以及防火、防盗、防水、防潮、防爆、防毒、防污染等设施,并仔细检查实验室的门窗,确保实验设备电源、水源、气源及空调、电扇、通风装置的开关和门、窗处于关闭状态,以防引发各类事故发生。暑假期间对不使用的实验室应切断电源、水源、气源等(特殊要求除外),关闭门窗。
三、各学院应加强暑期实验室防雷、防汛、防台(强降雨)工作,处于低洼地带的实验室,应制定相应的防范与应急措施,加强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度汛。
四、环境学院、材料学院等相关学院,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学校有关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加强暑期危险化学品采购、存储、领用、保管及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管理工作,特别是应加强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等危化品和药品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采取积极措施及时做好高温时的防爆和防暑降温工作,做到万无一失。
五、暑期开展实验实习教学、科研、学科竞赛的实验室,应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人,认真做好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和实验、科研、竞赛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实验过程、竞赛活动的安全管理,落实防暑降温措施,保障暑期实验教学、科研、竞赛活动的顺利完成。如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所属学院负责人报告,同时报教务处。
六、环境学院通风设施改造中,涉及化学品仓库相关工程进度,要及时向教务处和武装保卫部报备,并做好安全预案。其他暑期实施实验室改造、搬迁、设备安装、调试工作的相关学院应做好相应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与教务处、后勤处、资产处联系。下学期有实验课程安排的实验室应在8月底开学前完成搬迁与进驻。
七、暑假期间部分实验室仍需承担学科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研究生教育、社会培训等开放,请合理做好开放安排,并填报《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表》,于7月7日前将开放情况表电子文档发送至sjglk@fjut.edu.cn,同时将纸质文档在各学院实验中心及学院值班室留存。
八、暑假期间开放使用的实验室,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安全准入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员工进入实验室的安全教育管理,尤其要加强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实验室的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实验期间,必须有指导教师或者实验技术人员在场,如有创新实验或者研究生实验仅员工到场的,需由指导教师或研究生导师单独拟定该实验室或相关实验项目安全须知,员工签署该安全须知安全承诺书(附件2),并经指导教师(研究生导师)及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及安全须知材料需在相关实验室留存。
附件:
1、暑期实验室开放情况表
2、实验室使用安全须知(模板)
教务处科研处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