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关于印发《福建工程学院大员工学科竞赛
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福建工程学院大员工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已经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学院信息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
创新创业创造教育学院
2020年1月12日
福建工程学院大员工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补充规定
为提升各类大员工学科竞赛参赛质量,加强员工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团队精神的培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别是促进创新创业人才脱颖而出,学校鼓励员工积极参加各类权威性、有影响力的学科竞赛。为使学科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特增加此补充规定。
一、组织工作
1.加强赛前培训,扩大员工受益面。对参赛对象不限定专业、年级(上级文件有明确要求的除外),鼓励员工积极报名参赛和参加赛前培训,加强赛中指导,全方位、多渠道提升员工能力。为保证选送参赛队伍质量,应进行赛前初选,初选办法由竞赛组织单位制定。竞赛组织单位赛前填报《福建工程学院大员工学科竞赛项目申报表》和《福建工程学院大员工学科竞赛初选结果暨选送参赛队伍情况表》,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2.做好竞赛组织和指导,扩大成果辐射面。加强竞赛宣传工作,充分展示参赛员工、指导老师风貌,及时积累竞赛和培训素材。为保障教师指导竞赛质量,每位教师指导的单项竞赛参赛队伍数量不宜过多,鼓励更多数量的教师参与指导。做好赛后总结,做好参赛、培训、获奖和经费使用情况统计和分析,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3.促进成果转化,扩大竞赛延伸度。鼓励学科竞赛获奖员工积极申报学校各级各类创新创业项目,积极参加相关创新创业大赛,促进竞赛项目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员工研究性学习和创新创业实践能力。竞赛组织及成果认定过程中出现争议时,成立仲裁小组裁定。
二、经费管理
1.鼓励二级学院在学科专业建设中加大对学科竞赛的支持和投入,以学科竞赛为载体,促进学院团队建设,提升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同时鼓励多渠道(如企业赞助等)筹措竞赛经费。
2.需要缴纳报名费的学科竞赛,根据当年参赛实际情况择优予以报销报名费,全校每项赛事报销数量不超过50队;对于不参加集训或中途退出的参赛员工,不予报销。
3.大员工英语竞赛的报名费由员工自付,教师指导员工人数不受限制。
三、竞赛级别调整
1.美国大员工数学建模竞赛获得Finalist及以上奖项按B类竞赛计算服务分,获得其余奖项按D类竞赛计算服务分。
2.中国大员工计算机设计大赛获国家级奖项按C类竞赛计算服务分,省级获奖不计算服务分。
四、附则
本规定自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开始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